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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专家观点:
  陈圣祺委员观点
  洪耀顺委员观点
  民盟杨浦区委观点
  张红卫政协委员观点
  民进杨浦区委观点
  严隽薇政协委员观点
  民革杨浦区委观点
  丁国楼政协委员观点
  九三学社杨浦区委观点
  陈玲政协委员观点
  沈志义政协委员观点

    陈圣祺,杨浦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现任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精神科主任医师,上海市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科兼职副教授,上海市卫生局精神医学临床质量控制专家组成员,上海市职业鉴定中心心理咨询师考核官。自1993年至今,在全国及地方专业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36篇,并公开发行了18万字的科普书籍《抑郁症防治》。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杨浦区委员会十一届三次会议上,陈圣祺同志提出了关于“落实特困精神病人医疗救助专项经费的建议”的提案。他指出,1999年,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指示,由上海市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教委、残联专门开会研究了如何加强收治和管理本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问题。会后由市卫生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沪卫医政(1999)60号、沪财社(1999)第39号]正式确定:从1999年起,各区、县的特困精神病人专项经费从原来本地区人口每人每年0.15元提高到0.30元。年终累计特困精神病专项经费如有超支,超支部分70%向区县财政申请增拨,30%向上海市精防办公室申请补助,经上海市财政局核准后拨付。据统计,从2001年到2004年财政共拨款人民币1297422元,为了使用好这笔经费,我区精神卫生中心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四年中共为473人次住院特困精神病人减免了部分住院费用;为1709社区特困精神病人发放了门诊免费医疗卡,两项合计共支出1840279.64元。收支相抵,赤字542857.64元。根据政策,这些超支部分可以向所在的区财政申请增拨,但考虑到我区财政的具体情况,加上前几年此项经费略有节余,医院也有一定的承受能力,所以几年来一直没有向上级部门提出追加申请。
    特困精神病专项经费的科学合理使用,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善病人家庭的生活质量、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因为精神病人的门诊能得到基本医疗保障的话,其发病的机率以及发作的程度就会相应明显降低,住院的频率也会减少,医疗费用方面支出的减少也是顺理成章的了。为此许多病人家属感触非常深,于是他们发出了肺腑心声:“这是救命钱、稳定钱、雪中送炭钱,千言万语一句话,感谢党、感谢人民政府”。目前区精神卫生中心免费发放的门诊医疗卡已经基本涵盖了我区所有的贫困精神病人家庭,贫困精神病人的基本医疗已经得到必要的保证。区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的这项利国利民、落实“三个代表”具体实践活动,以及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为创建和谐社会的义举,始终得到了本市多家媒体的关注,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东视新闻频道、解放日报、文汇报、劳动报、新民晚报、新闻晚报、杨浦时报、新闻早报、大众卫生报、东方早报等媒体均先后对此进行过采访和报道,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了使这项利国利民工作开展得更好,上海市财政局于2004年6月8日再次发文[沪财社(2004)8号]确定:“从2004年起,本市特困精神病人专项经费按区县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进行筹集,主要用于无业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特困精神病人和关锁精神病人的治疗”。区精神卫生中心于去年9月6日专门打报告向上级部门提出了落实文件精神的请求。但是,直到去年底,区财政局还是按照前一年的标准下拨特困精神病人专项经费。对此,我感到非常不理解?杨浦的财政是不宽裕,但我想再节省也不该在这类帮困医疗救助项目上动脑筋,这实在是讲不过去的事,更何况具体数字也并不大,充其量也就增加区区70多万元。因此,我建议区财政局今后在资金安排上能非常重视涉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宜,并有所侧重,要多做些雪中送炭的工作,切忌简单平衡或者无缘由地一味节省了事。并要求补发2004年度特困医疗救助款不足部分,并在2005年能够按照8号文件标准如数下拨款项。考虑到每年门诊医疗救助卡都是年初下发的,为此,我希望所拨的款项能够在每年的第一季度下达。
 
提案办理意见

区财政局对该提案答复如下:
    提高特困精神病人的治疗率,加强收治和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历来关心的重点工作。本市各区县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特困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通过多方筹集资金的方法保证贫困精神病人的基本医疗,维护社会稳定。
考虑到特困精神病人医疗补助资金通过社会筹集有较大难度,区财政在财力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一直确保此项经费的安排,经费由区财政全额负担,标准也按规定逐步提高。根据沪财社(2004)8号文件精神,特困精神病人专项经费应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因此区财政在2005年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安排中,分别安排了2005年特困精神病人专项经费108万元和2004年特困精神病人补拨经费76万元。
    经与区卫生局沟通,今后对特困精神病人医疗补助经费这类用于弱势群体基本医疗的经费,在人大通过年度预算方案的前提下,将力争在每年第一季度下拨,保证资金能及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