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创业带头人项目的推荐(申请)办法
    一、项目推荐(申请
    社会机构或单位均可以推荐在职创业带头人项目,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项目的推荐单位(申请人)须携带推荐的带头人(申请人)的技能证书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已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项目计划书和市场分析报告及填写完整的《在职创业带头人项目登记表》。
    三、受理部门
    杨浦区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延吉东路325号)正式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手续的具体时间为每周二下午1:30-4:30,联系人:江烨 ,咨询电话:55825403。
    四、项目评估
    杨浦区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受理的在职创业带头人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社会评估咨询机构进行筛选,社会评估机构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项目进行正式评估,并由专家组评审。
    五、颁发证书
    通过专家评审、集体会审后的项目,由区劳动保障局颁发“杨浦区在职投资创业带头人推荐证明书”。对评审不通过的项目,签署意见后退回原推荐单位。
    六、开业服务
    经专家评审、集体会审通过的在职创业带头人,可凭“推荐证明书”在社会评估咨询机构协助下,办理规定的贷款、企业登记注册和其它政府出资购买的各项服务。
    经筛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职创业带头项目在材料齐备,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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