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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示范标志区域:沿街无垃圾箱房,人行道、弄口无违章搭建,道路及人行道废弃物控制标准达到一级道路卫生质量标准。各类公共设施按规划要求规范设置,无废弃公共设施,统一规格,统一色样,美观协调,各类标识标牌有机组合、一杆多用,景观区域无非机动车停放点。 2、主干道:各街道(镇)达标路段做到道路保洁质量高,路面洁净如洗见本色;人行道、沟底、冲洗干净;道路平整完好、排水通畅、便于通行;人行道无占路设摊、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无乱堆放、乱搭建、乱凉晒,无暴露垃圾,道路整洁。 3、改善型小区:公共部位整洁,无暴露垃圾,无粪便满溢,无占道、占绿的违法搭建和堆物;垃圾箱房整洁,有专人看管,生活垃圾按要求实行分类投放、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定点堆放、收运及时、管理有序。 4、商店:做好营业场所内外环境整洁,营造“礼貌、热情、周到、耐心”的优质服务环境和透明公开、诚信待人的经营环境。 5、公交车站:站点各条线路上的车辆内设置文明提示语,设置废物箱,保持站点整洁,地面清洁、无障碍物;倡导市民文明乘车,排队候车,谦让上车,文明乘车。 6、文明路口、文明路段:警力和交通协管员配置常态化;执勤者精神饱满;保持执法力度,民警对“二乱”行为纠处率达到90%以上,交通协管员的纠正率达到80%,交通志愿者宣教率达到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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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成立蒲公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建立由区文明办负责牵头、区交警支队、区市容局、区城管大队、区爱卫办、区经委、区房地局等各相关部门及各街道(镇)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和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使工作组织落实、管理科学。建立起各部门的责任机制、巡访反馈机制和网格监督员、市民巡访员、志愿者“三位一体”的协同工作机制。 2、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发挥市民巡访团和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继续聘请市城乡调查队对活动进行巡访、检查、监督、测评、考核,区领导小组每月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信息,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将每月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区有关领导。适时邀请区有关部门、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研讨、座谈,召开专家评审会,跟踪测评变化,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方法,提升创建水平。 3、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应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优美环境,让生活更和谐”活动的整体推进。全区各单位要根据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好本单位开展活动的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活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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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洁 投诉电话:65419450*3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