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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要求,结合杨浦实际,积极开展“双困”人员认定与相关的就业援助工作。对区内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双困”人员,通过“万、千、百”就业项目以及各街镇就业援助基地、公益服务社等渠道给予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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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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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困”人员是指就业特别困难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人员。各街道(镇)按要求对地区劳动力资源开展调查排摸,初步筛选申报“双困”人员。区劳动保障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审批认定“双困”人员。对经认定的“双困”人员,由各街道(镇)负责提供就业援助、安置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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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扶持困难人员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宣传服务和综合运用,切实发挥政策扶持和就业托底作用。 (2)“双困”人员被安置到各类公益性岗位或就业援助基地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用补贴;被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录用并缴纳社保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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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杨海清 联系电话:65419450*3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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